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逐梦之旅”调研团走访博山区财政局
1月17日上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逐梦之旅”调研团2名成员前往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进行走访调研,调研团成员就淄博市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询问,通过与PPP中心融资科负责人进行访谈,进一步了解了该项目的现状以及之后的规划,进而对于PPP模式在旅游行业的运行现状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细致的交流。
首先,调研团成员在博山区财政局对其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在交流中,调研团成员就“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等方面做了沟通。随后,在了解项目大体情况的前提下,调研团成员就其所使用的PPP模式进行了访谈,通过PPP项目识别,PPP项目准备,PPP项目采购,PPP项目执行,PPP项目移交各个方面进行了比较概括的了解,就“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而言,通过访谈,调研团成员了解到该项目正处于执行阶段,在中央财政部下发的92号文件的规范作用下,该项目在前期出现的相关问题都大致得到解决,政府政策的更改影响到PPP项目合同及其他合作方面设计的再次谈判及修改,在PPP项目冗长的建设阶段,跟着政策合理的调整实施方案及谈判就显得尤为重要。最后,调研团成员从全局出发,与访谈对象就中国当前PPP模式运行情况,产生的优势,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否符合中国国情,是否能够在逐渐规范的要求下继续使用PPP模式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据了解,PPP模式尽管是由外国资本主义发起的,但是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仍然有其独特的优势,在运用PPP模式的过程中可以减轻财政压力,缓解国家项目融资困难等问题,当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尚不完善,没有成套的机构规范和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社会资本对于PPP模式的了解还不是很普遍,这都给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了很大的阻碍。但是,中国的PPP模式将在更加规范,更加完善的同时为政府带来更大的便利。
通过此次访谈,调研团对于PPP模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有了更加明确的把握,可以说为团队以后的访谈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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