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盘点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奇葩题目

双谷/2017-08-07 18:51/ 分类:大陆

司法考试虽然被称为“天下第一难考”,难考归难考,但是出一些尽是意料之外的题目,让人一脸懵比。小编特地整理了一些司法考试中奇葩题目,绝对让不学法的你都产生一种……冲动……盘点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奇葩题目,网友评论太到位!。

盘点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奇葩题目,网友评论太到位!

奇葩题目一:被剪视如生命的头发,构成侵犯生命权吗?

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专家点评:头发不属于生命权范畴,被剪掉头发明显不构成侵犯生命权。

法律解释:生命权不能随意扩大,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关系到生命存活的权利。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里所表述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总称。

网友吐槽:幸好我决定司考的时候提前就把心爱的长发剪掉了,没有给情敌任何侵犯我生命权的机会;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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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题目二:在街上追赶小姑娘,算不算强制侮辱?

丁和朋友为寻求刺激,在大街上追逐、拦截两位女生。丁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制侮辱罪?

专家点评:丁为了寻求刺激,在大街上追逐、拦截两位女生,情节恶劣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释: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般要有满足性欲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不正当的猥亵、侮辱的行为,例如撕破女生衣服实施下流动作、进行言词侮辱等,而题目中丁没有实施强制侮辱的行为。

网友吐槽:以后女朋友甩身就走千万别去追,一不小心就告你个衅滋事罪;追赶少女算不算侮辱,这从来就只是个颜值问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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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题目三:高速路上放把小火苗危害公共安全?

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而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选项是甲构成什么犯罪,放火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根本不构成犯罪。

专家点评:甲虽然实施了放火行为,但显然还没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为此不构成放火罪,当然也不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都要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然而题目中20cm的火焰实际很小,而且很快被其他车轧灭,没有使公共安全受到危害。

法律解释: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网友吐槽:真的是星星之火,可以成考题啊!怎么忍心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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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题目四:妻子被家暴后出轨 闹离婚时谁能索偿?

丈夫钟某性情暴躁,常殴打妻子柳某,而柳某在找同村青年杜某诉苦期间,日久生情。那么?柳某和丈夫钟某闹离婚,谁能要求赔偿?

专家点评:题目中,妻子柳某针对钟某实施的家庭暴-力,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虽然钟某存在家暴过错,但如果妻子柳某在婚内确实出现与他人同居情况,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总之双方都有过错都可以向对方索赔,互不影响,各自赔偿。

法律解释: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若因遭受家庭暴-力,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

网友吐槽:来啊,互相伤害啊 !

盘点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奇葩题目,网友评论太到位!

奇葩题目五:替考没考上算不算犯罪?

甲安排大学生丙帮自己参加公务员考试,但丙也没考上。甲和丙是否构成犯罪?

专家点评:甲和丙都构成代替考试罪,考试结果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刑法规定的“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故甲和丙的行为都构成代替考试罪。

法律解释:代替考试罪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一项罪名之一,本罪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应试者;二是替考者,即平常所说的“枪手”。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包括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网友吐槽: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盘点历年司法考试中的奇葩题目,网友评论太到位!

是不是,有没有被这些号称最难考的题目给萌到,简直是埋没了司考命题人了,他们绝对是被司考耽误的灵魂编剧呀。不知道今年又会出什么幺蛾子……考完再给大家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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